农大首页
学院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思政 师资队伍 教学工作 竞训管理 体质测试 群众体育 场馆设施 下载专区 审核评估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  >  学院首页  >  通知公告  >  正文
关于2023级新生申请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事宜的通知
添加时间:2023年11月07日 11:20
来源:
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根据2018年4月3日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工作会议精神,即日起学生因兵役复员、残疾、疾病原因申请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的材料,由各学院收集、签字、盖章后统一交体育教学部(体测中心),体育教学部不接收学生单独申请材料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因病免测

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实施细则(内农大校办发〔2020〕30号)第二十条规定,因器质性疾病或残疾不能参加《标准》测试的学生,可向体育教学部(体测中心)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,由学院审核、盖章,体育教学部核准后,可以免予执行《标准》。

二、兵役免测

根据教务处、学生处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参军入伍学生军事理论课和体育课成绩(含体能测试)的处理办法的通知》精神,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复学学生可免体质测试,按“合格”记录。

三、免测试材料要求

1.因病免测材料要求:

(1)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一份,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(或残疾证复印件一份)。

(2)诊断证明书要求:①明确诊断病情及医生建议;②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。

(3)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要求:

①体育教学部网页下载、打印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(除签字外其他项目必须打印);

②免测申请表“原因”一栏,填写要求与病情诊断一致;

(4)学院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2.兵役免测材料要求:

1.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

2.入伍通知书(复印件)

3.退役证(复印件)

4.学籍信息(学院签字、盖章)

四、递交时间

11月8日——11月17日

联系人:韩圆圆 联系电话:4309411

体育教学部

2023年11月7日

上一条:关于举办2023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园体育文化节之校园马拉松比赛的通知

下一条:2023秋季学期新生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室内项目测试通知

【关闭】